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摘要:本文旨在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老旧建筑加固的政策法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建筑面临着结构老化、功能退化等问题,为了确保居民的安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老旧建筑进行加固改造。本文详细介绍了这些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固的原则、标准、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通过分析这些政策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政府在老旧建筑加固方面的工作重点和方向,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和指导。

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

政策背景与目的

城市老旧建筑加固的政策法规是为了应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如建筑老化、安全隐患增多、土地资源紧张等。这些政策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推动老旧建筑的安全改造和功能优化,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例如,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就是为了推动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现以存量空间资源支撑增量产业发展。

适用范围

老旧建筑加固政策通常适用于城市中具有一定历史年限、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功能升级的建筑。例如,保山中心城区的老旧房屋修缮加固政策适用于那些可以通过修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这些房屋通常是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加固方式与技术

老旧建筑加固的技术方法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加固、基础加固、结构构件加固、结构抗震加固和裂缝修复等。例如,对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变形、基础开裂等问题,可以采用裂损基础注浆加固或加大基础底面积法;对于结构构件的加固,可以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加固法等。

法律依据与执行

老旧建筑加固政策的法律依据通常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例如,保山中心城区的老旧房屋修缮加固政策就是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条例,如江门市实施的《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为老旧建筑的外立面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建筑安全与美观。

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为了鼓励老旧建筑加固,政府通常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例如,乌鲁木齐市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政策中,对于利用老旧厂房开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可以享受一定年限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不超过5年。

综上所述,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体系,涵盖了政策背景、适用范围、加固技术、法律依据、执行机制以及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法规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老旧建筑的安全性和功能性,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老旧建筑加固技术的创新应用

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成本效益分析

老旧建筑加固政策的国际比较

老旧建筑加固过程中的居民参与

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1张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2张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3张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4张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5张

...局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19:54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市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现以存量空间资源支撑增量产业发展。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乌自然资规〔2023〕1号)。 现将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方式等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实施城市更新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节约集约用地、高效使用土地,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推动我市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市场主体参与老旧厂房改造提供了实施路径和政策依据。 二、《意见》的适用范围 《意见》所称老旧厂房包括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工业的存量空间及设施。 《意见》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范围内老旧厂房现状的更新改造(含内外部装修改造,局部翻新、改建、扩建)。 三、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的实施方式 首先确定实施主体,原产权单位(产权人)或由原产权单位(产权人)授权的运营主体均可作为实施主体。 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辖区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后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进行审批。 四、优惠政策 对于利用老旧厂房开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由各区(县)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后,可享受一定年限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不超过5年。 过渡期满的结合企业意愿以协议出让或者租赁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五、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各区(县)要对辖区老旧厂房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落实街区控规,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老旧厂房更新工作。 各区(县)要明确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业态准入标准,在合理评估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产业部门意见,优先用于发展符合我市功能定位的新产业、新业态。 二是要统筹协调,全程监管。 各区(县)应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对老旧厂房更新改造进行前期审核、中期监督、后期评估、全程监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三是要创新方式,先行先试。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大胆尝试,优先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开展试点,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解读《保山中心城区危房拆除重建、老旧房屋修缮加固及零星地块...

解读《保山中心城区危房拆除重建、老旧房屋修缮加固及零星地块建设控制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合理解决保山中心城区危房拆除重建及零星地块建设群众诉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科学行政,进一步提高个人建房审批效率和公平性,对2021年12月8日印发的《保山市中心城区危房拆除重建及零星地块建设控制的意见》(保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进行修订,形成《保山中心城区危房拆除重建、老旧房屋修缮加固及零星地块建设控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适用范围 保山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危房拆除重建、老旧房屋修缮加固及零星地块建设适用本意见。 保山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以《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批准范围为准。 保山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包括:主城区(老城片区、青华湖片区、青阳片区)、保山产业园区和乡镇组团(小永组团、板桥组团、金鸡组团、汉庄组团、辛街组团)。 三、概念定义 本《意见》所称危房,是指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认定为需拆除重建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本《意见》所称老旧房屋,是指经评估鉴定可以通过修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本《意见》所称零星地块,是指在保山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 危房认定由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等标准规范,对申请人或第三方提供的鉴定结论进行认定。 本《意见》所称危房是指达到D级标准需拆除重建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本《意见》所称老旧房屋是指达到C级及以上标准可以通过修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四、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五、起草过程 《意见》在原文件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深入调研,多次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后,起草制定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意见》共六个部分,由适用范围、审批层级、不允许建设的情形、管控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文件的适用范围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保山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并明确了危房和国有零星建设用地的界定标准。 第二部分为审批层级: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阳区人民政府按照分区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分别做好城市片区、乡镇组团的危房拆除重建及零星地块建设审批管理有关工作。 1.危房拆除重建和零星地块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管理:主城区、保山产业园区范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乡镇组团范围由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级部门负责。 2.老旧房屋修缮加固由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级部门负责。 第三部分为不允许建设的情形:明确了不符合规划管控要求等5种不允许建设的情形,分别是: 1.拟建项目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包括用途不符合规划功能定位的;地块位置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线、河道蓝线及河道规划控制、文保紫线、净空保护、油气管道及化工园区安全控制范围等管控要求的;按规划退距后地块不具备建设条件的。 2.已被纳入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范围的。 3.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或违法建设尚未整改到位的。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5.依法不允许建设的情形。 第四部分为管控要求:明确了危房认定程序、审批管控标准、农村宅基地建房管控和认定等相关内容。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属于不允许建设情形无法审批建设的,由隆阳区人民政府进行保障和修缮,也可向市、区收储中心提出收储申请,同时明确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乡镇(街道)落实安全监管等责任。 第六部分明确该《意见》由市自然和规划局解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心城市危房拆除重建及零星地块建设控制的意见》(保政办发﹝2021﹞34号)同时废止。

国家重视的老旧小区改造,结构加固该怎么做?

碳纤维加固,加固公司专业承接建筑,桥梁隧道水利等各类工程加固 李克强总理春节前考察西宁一处上世纪80年代的老旧小区。 总理说,当年我们下决心改造棚户区,让上亿居民住上了新房。 现在我们决定大规模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争取早日让千千万万老旧小区居民住得更舒适。 看到一路之隔刚改造过的老旧小区焕然一新的面貌,总理说,像这种符合群众意愿的事,我们就要坚决干。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它们大多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结构承载力抗震性能不足、配套设施不齐、违章搭建严重、停车位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了居民生活的质量。 1.结构问题 从上面的讲述我们知道,老旧小区建筑服役年龄都在20年以上,从而存在相关设计标准偏低、材料强度不高、整体性不足、建造方式混乱、布局不合理、房屋密度高、资料不全的问题,其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相对困难,而结构安全关乎生命安全,故对其进行结构加固应为改造重中之重。 调查表明,老旧小区结构问题主要为: 1)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变形、基础开裂。 2)墙体的倾斜变形、局部破坏、开裂错位、节点连接失效。 3)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不足、开裂、钢筋锈蚀、抗震性能不足等。 对于不同的结构问题应采用不同的加固方式。 2.基础加固 1)裂损基础注浆加固 适用范围:机械损伤、地基不均匀沉降、冻胀或其他非荷载原因引起基础开裂或损坏。 方法:注浆法(灌浆法),可采用适用于潮湿环境的改性环氧树脂,注浆压力一般为0.4~0.6MPa。 2)基础承载力加固 适用范围:设计错误或功能改变致使荷载增大,导致基础结构承载力不足。 3)加大基础底面积法 适用范围:既有建筑的地基承载力或基础底面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 方法:独立基础改条形基础、条形基础改十字正交条形基础、条形基础改筏形基础。 3.结构构件加固 在建筑结构中承载构件主为梁、板、柱、墙体等。 针对构件的加固形式就多种多样了,需要根据建筑物构件的类型、截面形式、所处位置及受力情况等不同合理选择加固方式。 结构构件的主要加固方式有:粘贴钢板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加固法、增大截面加固法、绕丝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钢绞线网片-砂浆加固法等。 4.结构抗震加固 抗震加固主要是提高建筑结构的整体抗震强度和变形能力。 1)增设构件加固法 增加剪力墙、柱、圈梁等混凝土构件改变建筑结构的受力体系或增加建筑结构的整体性。 2)增强构件加固法 新增构件无法采用时,进行对原构件加固,提高承载力力和抗震能力,可采用上面写到对构件加固方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加固法、增大截面加固法等。 3)耗能减震加固法 通过在结构某些部位增加耗能阻尼减震装置,以减小地震反应。 4)隔震加固法 通过对隔震层的设置,将地震变形集中到隔震层上,从而减小对原有结构的地震作用。 5.裂缝修复 1)表面封闭法 多适用于裂缝宽度小于等于0.2mm,利用低黏度且具有良好渗透性的修补胶液,封闭裂缝通道。 2)注射法 多适用于裂缝宽度大于等于0.1mm且小于等于1.5mm,静止的独立裂缝、贯穿性裂缝以及蜂窝状局部缺陷的补强和封闭,以一定的压力将低粘度、高强度的裂缝修补胶液注入裂缝腔内。 3)填充密封法 适用于裂缝宽度大于0.5mm的裂缝,在构件表面凿出U形沟槽用结构胶充填。 4)灌浆法 多适用于处理大型结构贯穿性裂缝、大体积混凝土的蜂窝状严重缺陷以及深而蜿蜒的裂缝。 总结: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结构问题需要我们选择针对性加固方法解决,从而才能协调其它配套设施不齐、违章搭建严重、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共同为老旧小区改造这一长期的系统工程进行科学规划和稳步推进。

《江门出手了!老旧建筑外立面有新规》

江门市正式实施《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为老旧建筑的外立面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建筑安全与美观。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老旧建筑外立面管理难题,江门市在城市。 《江门出手了!老旧建筑外立面有新规》 江门市最近颁布并正式实施了《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这意味着老旧建筑的外立面管理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新规,建筑外立面的责任人需要进行日常检查,尤其是在主要道路和轨道交通线两侧的建筑,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同时,市民在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时,视具体情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 江门市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侨乡,拥有许多独具特色的老建筑。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建筑的外立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和破损,急需管理和维护。 在汲芳里和白沙街道等老旧,不少建筑由于年久失修,外墙开裂渗水,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尤其是那些长期无人居住的,更是难以进行有效的维护。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实施才是关键。 江门市在《条例》出台后,立刻启动了宣传普法活动,确保市民和相关责任主体都能理解并遵守新规。 此外,还将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动,确保《条例》在实际操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这一系列措施无疑将提升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使城市环境更加美化、安全。 江门市的这种小切口立法方式,精准回应了老旧建筑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不仅解决了当前的痛点,也为未来的城市更新提供了方向。 通过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江门市在城市治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城市品质,也能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6张
中央出了新规:2024年起老房子不是改造加固就是全面重建

中央出了新规:2024年起老房子不是改造加固就是全面重建 如今,在大规模拆迁被叫停后,随着官方的定调和全国许多城市的政治调整,旧改项目逐渐驶入快车道。 近期中央出台了一项重磅政策,对城市旧社区改造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2024年底前要完成5万个旧社区的改造任务。 这一政策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策背景:城市化进程中的老房子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老房子的存在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 这些老房子往往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且与城市整体规划格格不入。 为了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政府决定对部分老房子实施全拆重建。 秦汉工程:结构加固 二、三类老房子将迎来新生 根据最新政策,以下三类老房子将被纳入全拆重建的范围: 影响城市发展建设的老房子:这些房子往往位于城市核心区域或重要交通节点,其存在阻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 通过拆除重建,可以释放出宝贵的土地资源,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安全的危房:这些房子由于年久失修、结构老化等原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政府将优先对这类房子进行拆除重建,以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位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范围内的房子:为了推动重大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需要对范围内的老房子进行拆除。 这将有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 三、老房子通过安全鉴定后——改造加固 老小区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主要包括: 1、电线老化和电路问题:老小区的电线设施年代久远,容易出现老化和漏电问题,甚至电线负载过大,容易引发火灾, 一般都是通过定期巡检和修复,避免过度负载,更新电线设施等,来避免出现降低的安全事故。 2、消防设施滞后:老小区的消防设施通常陈旧,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可能失效,一般解决方法是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供水管道老化:老小区的供水管道容易老化,导致漏水或水质问题,一般解决方法包括修复漏水点、安装滤水器等,但最终还需要更换老化管道。 4、房屋出现裂缝、渗水、漏水、倾斜等危及使用安全的现象,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后加固。 (1)以鉴定结果为依据 方案须经综合分析检测鉴定结果后再进行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条件选择加固方案,以增强建筑整体性、改善构件受力状况为目的对建筑进行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 (2)消除不利影响因素 对于加固构件的布置,无论是否为新增构件,都应减少甚至消除整体的不利影响因素,防止由于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确保加固可靠 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的连接须牢固可靠;如新增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时,应有可靠的基础。 (4)材料强度提升 若所用加固构件的材料类型与原结构一致,其强度等级须不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拆除多余隐患构件 坚决拆除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顶烟囱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非结构构件,必须保留时须尽量降低其高度并采取可靠加固措施。 5、社区设施不足:老小区通常缺乏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店等,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便利性,一般解决方法是尝试改善社区环境,引入一些必要的便民设施。 为了改善这些老房子的状况,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居民的幸福感,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旧改。 关键词:建筑加固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房屋安全鉴定,别墅改造,工厂加固,加装电梯,减隔震工程,光伏加固,别墅加固,结构加固,安全鉴定,房屋鉴定

城市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解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老旧建筑加固政策法规) 装饰幕墙施工 第7张
【图文】《鹿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危旧房屋拆建(修缮)流程优化方案(2024年修订)》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原拆原建 考虑到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D级危旧房屋解危具有特殊性,明确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D级危旧房屋可采取原拆原建予以解危。 (二)修缮加固 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C级及以上危旧房屋和不可采取原拆原建方式解危的D级危旧房屋,应采取修缮加固方式予以解危,住建部门应强化建设项目设计指导,加强对建筑风貌、高度、体量、材质、屋面形式等设计内容的把关。 三、适用对象 四、注意事项 本次方案施行时,2021年出台的《鹿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危旧房屋拆建(修缮)流程优化方案》(温鹿政办〔2021〕22号)同时废止。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审批要求方面 针对建筑高度。 原"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按照不突破原有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的原则"修改为"不突破原有建筑高度。 但按原建筑高度,设计方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适当提高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 针对日照要求。 原"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按照不减少相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时间的原则"修改为"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不得降低现状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相邻日照分析对象的原有日照水平;或不得使现状满足日照标准的相邻日照分析对象低于日照标准。 " (二)审批流程方面 针对公告流程。

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出新规:老旧小区可按"三不"标准拆除翻建

办法提出,老旧小区可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用途、不突破用地红线的"三不"标准实施拆除翻建,并鼓励采取多、高层建筑方式实施改造建设,适当增设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广州市建城历史较早,每年都有大量老旧房屋发展成为危房,特别是广州市范围内还遗留大量砖木结构房屋,基本都已达到B级或一般损坏房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既有危旧房改造受各种客观历史条件限制,往往难以满足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技术标准,消防和规划技术标准作为强制性技术标准,矛盾尤为突出,导致广州市危旧房屋业主维修改造动力不强,整体危房治理成效不高。 基于此,办法出炉。 危旧房改造基本原则应当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多措并举、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绿色安全、优化简化"的原则实施改造。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革命遗存、工业遗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对象及预先保护对象或位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名园、特色风貌林荫路、军事保护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危旧房改造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执行。 基本模式主要包括维修加固和拆除翻建两种模式。 老旧小区可按"三不"标准拆除翻建 办法规定了危旧房改造的基本要求,即规定单幢危旧房屋可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用途、基本不扩大原建筑基底、基本不改变四至关系的"四不"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并鼓励与周围相邻建筑开展连片集中改造;老旧小区可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用途、不突破用地红线的"三不"标准实施拆除翻建,并鼓励采取多、高层建筑方式实施改造建设,适当增设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办法明确了改造资金筹措的内容。 规定危旧房改造所需资金应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主筹集实施,为多渠道扩充改造资金,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危旧房改造。 其中,政府公房改造资金根据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分别纳入市、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预算统筹解决。 允许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改善居住条件 办法明确了危旧房改造可享受的政策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优化供地手续,危旧房拆除翻建类属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再利用,无需再办理供地手续,如原房屋建设时的净用地范围与建筑基底一致,则翻建只能在拆除房屋的建筑基底内进行,如原房屋建设时的净用地范围大于建筑基底,则翻建可在原净用地范围内进行。 支持提质增容,包括允许非成套及成套住宅每户厨房、卫生间总面积小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最低标准的,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来改善居住条件,并允许有条件的拆除翻建项目增设电梯、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且可增设首层架空,优化第五立面和增加公共开放空间,新增建筑面积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有关规定计算。 优化规划办理条件,对采取拆除翻建项目,执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确有困难的,允许间距、建筑退让、绿地率等指标和要求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优化消防设计,规定若受各种客观历史条件限制,可维持现状或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但需采取加强性措施。

...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2:29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市建委制订了《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确保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效果,扎实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提高建筑品质,根据《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节能改造)是指对未达到二步节能要求的既有建筑实施外围护结构、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热源及供热管网平衡节能改造。 第四条节能改造本着政府引导、单位配合、居民自愿的原则,鼓励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供热系统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修缮项目等同步实施节能改造,优先热源或供热站的成片集中改造。 (一)项目最小单位为楼栋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m2; (二)2003年4月15日前建造的非节能建筑及2007年10月1日前未安装温控计量装置的建筑; (三)不属于城市房屋征收范围并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 (四)满足抗震及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节能改造应不低于50%节能设计标准,并鼓励更高标准节能改造。 第六条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 第二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实施 第七条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业主单位、业主委员会、社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等。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采用张贴公告、印发宣传页、召开大会等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了解居民的人口状况、房屋产权归属、居民收入、家庭装修、节能改造意愿等基本信息,并收集整理改造项目的原始基本资料,包括:竣工图纸、历年房屋维修资料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符合节能改造条件、具有节能改造意愿且自筹资金到位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向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节能改造,申请材料如下: (一)正式申请文件; (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请表; (三)住户节能改造意向表; (四)向供热单位递交的供暖系统节能改造的申请等。 第十条项目立项: (一)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后,上报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 (二)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区(县)建筑节能管主管部门的节能改造项目后,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体安排,审核和下达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负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落实、项目申报、委托设计、审图、招投标、委托施工、办理前期手续、申请竣工验收和评估验收、档案存档等工作。 第十二条围护结构改造项目的设计,原则上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原图纸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围护结构改造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标段划分不宜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单位要求具备房建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监理要求具备房建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民用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节能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联系燃气、供热、广电、电信、电力等部门对建筑物外围的管道线路等进行必要的保护处理,做好居民工作,提供施工便利条件,保证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场地的需求等。 第十八条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验收资料送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管理,并书面告知所在区(县),各区县汇总后报送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并实行热计量收费后,由建设单位、供热单位联合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办法参照国家《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我市《关于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上报市建筑节能、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进行备案、审核和抽检等工作。 第三章供热系统改造实施 第二十条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包括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老旧建筑加固

#老旧建筑加固#标题: 老旧房屋你不得不知道的加固改造全方位要点汇总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很多老旧建筑虽然远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其性能已不满足现在的要求,这导致近年来老旧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大量出现。目前,老旧房屋改造工程中有很多注意的细节和问题常被施工人员忽视,对此,我们总结了加固工程中各相关要点,为您提供参考设计原则1.以鉴定结果为依据方案须经综合分析检测鉴定结果后再进行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条件选择加固方案,以增强建筑整体性、改善构件受力状况 房屋改造加固的方法你知道哪几种

专家解读 | 范嗣斌:加快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

在8月23日上午国新办举办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在介绍下一步改革工作重点时表示,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坚持先体检,后更新,体检发现的问题就是更新要解决的重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21个城市的试点工作,城市更新综合成效逐步显现。 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推动城市更新由开发方式向运营模式转变和破解政策法规的堵点难点问题,仍然是制约城市更新可持续推进的主要挑战。 城市更新要实现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必须建立在真实需求基础上,并形成有效的财务平衡机制。 先体检,后更新,是找准真实需求的有效手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 通过多元化融资、合理成本控制与运营维护获取稳定现金流,实现资产负债表平衡,促进城市更新由开发模式向运营模式转变。 破解堵点难点则需要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工作,不断建立完善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法规体系。 一要加快健全相关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领域立法修法工作,按照改造后不低于现状的普遍原则,建立适应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体系。 二要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丰富完善土地、规划、金融等支持城市更新的配套政策,重点突破产权变更难、用途调整难、功能混合难、资金筹措难、准入成本高、审批流程长等问题堵点,为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扫清障碍。 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还要依赖多元参与、共同缔造的工作机制。 一要鼓励产权人自主改造,探索建立居民分担机制,如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等。 二要建立政府、企业、产权人、社区、居民、专业化团队等多方主体的协作机制,尤其要发挥专业化团队的积极作用,为城市更新提供规划统筹、设计咨询、法律援助、社会监督等服务,并为多主体协商、多专业协同提供有效的技术平台,提高城市更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分院院长)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打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 近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要求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协同推进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利用各环节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本次展览由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主办,以科技赋能美好生活,创新引领中国建造为主题,设置共建和谐城市拓展幸福空间助力中国建造三大主题区,包含宜居城市、好房子、智能建造等7大展区

广州发布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需9成业主同意,可适度增加建筑面积

可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翻建"两大模式 根据《办法》,在确保改善房屋安全状况及不突破生态环境底线管控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镇危旧房可采取"维修加固"和"拆除翻建"两大模式,通过合理整合建筑使用功能,优化建筑设计,提升城市品质及改善人居环境。 在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前提下,《办法》明确允许单幢房屋可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规划用途、基本不扩大原建筑基底、基本不改变四至关系的新"四不"标准,而老旧小区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规划用途、不突破用地红线的标准实施拆除翻建,并鼓励采取多、高层建筑方式实施改造建设,适当增设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集约用地。 资金自主筹集,支持市场主体入股联营 根据《办法》,危旧房改造所需资金应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主筹集,为多渠道扩充改造资金,同时,《办法》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危旧房改造。 为进一步支持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办法》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支持通过房产抵押进行融资担保,支持房屋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通过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为鼓励改善配套条件,《办法》明确有条件的城镇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可增设电梯、交通必需的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地下停车库等配套及附属设施,补充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安全设施,新增建筑面积应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规划容积率面积,其中地上建筑规模增量原则上不超过30%。 受客观历史条件限制,个别拆除翻建的城镇危旧房改造项目,难以满足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技术标准。 为解决这一实际改造中的痛点,《办法》提出,在保障公共利益,妥善考虑相邻关系人利益的前提下,间距、建筑退让、绿地率等指标和要求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但应综合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保障措施提高结构、消防安全水平和通过第五立面利用、垂直绿化等方式提高绿化水平。 9成危旧房业主同意,方可启动改造 在改造流程方面,《办法》明确了多产权拆除重建这一空白领域的全流程建设指引,并引入联合审核机制缩短审批时间。 根据《办法》,危旧房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为危旧房改造活动的主体。 多产权人的城镇危旧房需经不低于90%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表决同意改造并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方可启动改造。 同时,《办法》鼓励改造项目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代表全体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起和开展相关改造工作。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也可以自主委托政府、原房改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国有企业等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意愿征求、改造项目方案编制、改造协议签订、报建报批、工程建设(工程设计)等具体工作。 设计方案应满足结构、安全需要,符合建筑风貌管理要求。

明年老旧小区改造新政策解读

老旧小区改造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消除危险的隐患、创造美丽的环境、完善社区的功能,以达到给人们带来美好生活环境的最终目的。 一、生活质量的提高旧小区改造前的路面早已坑坑洼洼、楼梯不平整、路灯不亮,严重影响了老人出行。 排水管道老化、堵塞严重、线路老化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大家都迫切希望改变这种状况。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全面整顿,建立完整的管理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二、建立和谐的社区美好的生活环境对于形成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房子每过几十年后就得重新装修一次,尤其是老城区里的房子,老旧小区卫生间改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篇文章就来说一说,在进行老旧小区卫生间改造时,都有哪些问题是需要大家注意的。 1、防水的费用不能省卫生间是家里每天用水量最大的区域,因此在进行老旧小区卫生间改造时,防水的费用是绝对不能省的,很多住户认为之前的防水没有问题就不用重新做了,可是之前的防水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很难保证以后不会出现问题,最好把旧的防水层全部换掉,重新做一次防水,防患于未然,否则以后出现了问题还得大动干戈。 2、通风工作要重视在进行老旧小区卫生间改造时,必须要注意卫生间的通风问题,卫生间每天会产生很多的潮气和污气,如果通风不好不仅。 当下的高房价让很多人对于新房望而却步,可是良好的居住环境可以大大提升我们的生活品质,小户型老房改造成为时下火爆的一个项目,如何让你的小家变得更加温馨又舒适呢?小户型老房改造时又有哪些方面是不可忽视的关 今天为大家具体介绍的是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新政策,由此入手可以得知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主要包括土地确权问题,或者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贷款问题,以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方面的实施问题,根据地区的 公积金新政是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努力体现惠民利民原则的政策,它就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一个详细系统的划分,具体包括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简化、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等等,所以可以发现它对于我们调整公积金方案而 公积金是从群众利益角度出发设置的惠民利民项目,它的目的在于改善生活、提供保障。 但是从目前现行的公积金政策方面看来,可以发现它和地区有很大的关联。 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不一一样,用户不可以单纯考虑某一。 我们不难发现,在今天的农村建筑之中依旧存在着具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它们可能使用年限太长、导致部分结构老化,可能是设计不合理、使得容易发生倒塌,总之这些建筑都是需要进行妥善处理的。 那么为了促进农村危房。 随着我们物价的上涨,各地的房价都有所波动,一般情况下总的趋势都是呈现上升其实导致很多人一次性付款买房太,过困难,所以目前买房族大多都是通过付首付,然后还房贷的方式去购买,那么对于房贷的一些政策,各 明年老旧小区改造新政策解读问题 旧政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契税是房产总价的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是1.5%,大于144平方米的是3%。 二套房都是3%。 2016买房交契税国家没有出台新政策,但有的地方会补贴~参看国家规定:对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棚户区改造范围1、项目地块为绿地、公建配套用地,或者地块内现有房屋经鉴定为影响安全必须拆除的危房居住区及其他建筑物。 2、项目地块内房屋系平房或低层住宅,房屋成新率低或破损率高,住房不成套,使用功能或配套设施不齐全,卫生环境差,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的居住区(含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及其他建筑物。 为把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做好,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三年完成、五年完善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目标,明确此项工作由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承担完成.2011年-2012年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连续两年牵头对60个老旧小区进行了试点改造,由市财政出资1.8亿元,在群众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试点的基层上,2013年全面对933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市、区(县)共计耗资18.24亿元,当年全部完成任务.通过加大改造力度和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和配套的法规政策,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乌鲁木齐的城市形象. 你所说的新出台的完善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办法、政策,是指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有加速折旧一说,比如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但是2008年国家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才能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如果不是高新技术产业(需要经过当地政府科技局审查批准),都要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来计提折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那是不可以的。 但愿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那笔者就非常欣慰了。 特此回答!。

北京: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应 留改拆 并举

原标题: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应留改拆并举 避免过度拆改与加固应就近补充街区功能短板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日前印发《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工作进行规范。 其中明确,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应做到留改拆并举,更新过程中应避免过度拆改与加固,更新完成后应实现功能、品质、效益三大提升,并从产业空间、活力空间、补充功能短板三个方向开展精细化的运营。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后应实现三大提升 《导则》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内以办公、商业服务业等功能为主的老旧楼宇和低效楼宇更新,不适用于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的更新。 现阶段北京的老旧楼宇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为1980年以前建成且未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或1980年以后建成、存在建筑安全隐患且未进行鉴定与加固;第二类是2005年前建成且未进行节能改造,或连续两年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 此外,1980年以前建成的楼宇,已进行抗震加固但经鉴定未达到要求时,也需进行处理。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主要是对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老旧楼宇和综合贡献率偏低的低效楼宇两类对象开展的更新改造工作。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后应实现功能提升、品质提升、效益提升,推动存量空间资源能用尽用,提高产业承载力,而且应满足安全、绿色、智能及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的要求,如:消除严重抗震安全隐患或其他安全隐患,提高能效水平,优化硬件设施,提高智能化水平,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周边环境协调与配套设施,注重历史文化传承。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应留改拆并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城市更新要坚持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砍伐老树、不随意改老地名,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此次北京印发的《导则》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应坚持业态优化,功能提升,应根据楼宇现状条件和发展潜力,梳理完善楼宇功能业态,实现存量空间提质增效。 应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到留改拆并举,提升绿色、智慧及能效水平,提升改造品质和价值。 应坚持尊重历史,统筹兼顾,注重保留并延续城市、区域和楼宇历史发展的代表性要素,提升楼宇品牌形象和人文内涵;统筹重点区域所在地楼宇更新,形成高品质、有特色、有活力的楼宇集群。 此外,更新还应坚持安全底线,满足韧性城市建设要求。 老旧楼宇更新应补充街区功能短板 《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试行)》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在保障安全、符合详细规划、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以及保障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建筑用途转换。 此次出台的《导则》对项目更新方向做了进一步明确: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商务办公空间的供应、提升商务办公建筑的品质和服务水平,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金融管理、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业态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办公空间,为产业高端转型、高能级企业落位提供载体。 同时,更新应响应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进行商业及服务空间的优化提升,满足新消费需求、拓展新场景应用、挖掘新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 就近补充街区功能短板、区域功能弱项。 可通过老旧低效楼宇更新补充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便民服务等功能,增加市政设施、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公共安全设施等,促进职住平衡,增加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应。 更新项目应避免过度拆改与加固 《导则》提出,当更新项目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必须在建筑中增设的附属设施和室外开敞性公共空间,造成局部建筑高度增加的,屋顶增设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消防设施机房等建(构)筑物的高度不应超过4米,屋顶附属设施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25%。 更新项目增设的附属设施合计面积不应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结构安全性差或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楼宇,应提高结构安全性或进行抗震加固,除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根据相关规定需要保留的情形外,结构改造、加固的总费用达到新建同类建筑工程造价70%或以上的,可以采取拆除重建的方案。 抗震鉴定及加固时,应明确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不应少于原设计剩余的使用年限,且抗震鉴定与加固设计仍需满足最低要求。 例如,北京地区1994年建造的既有建筑,在2024年进行改造时,原设计剩余使用年限为20年,其后续工作年限可为20年,但其抗震鉴定与加固设计仍需满足30年的要求,且不低于原设计标准。 (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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