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与仓库的消防安全标准对比(租赁厂房与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厂房与仓库的消防安全标准对比,主要涉及租赁厂房和仓库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不同要求,租赁厂房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消防安全法规,包括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以及员工的安全培训,相比之下,仓库的消防安全标准可能相对宽松一些,但仍需满足基本的防火要求,如设置足够的消防通道、标识清晰等,仓库还需要确保货物的存储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无论是厂房还是仓库,其消防安全管理都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厂房与仓库的消防安全标准对比
厂房和仓库作为工业生产和物资存储的重要场所,其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虽然两者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对厂房与仓库消防安全标准的对比分析:
相似之处
- 消防安全责任:无论是厂房还是仓库,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要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需要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而承租人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 消防安全管理:两者都需要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和防火间距不被破坏或占用。
- 消防设施维护:厂房和仓库的消防设施都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出租人通常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但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另行约定。
-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承租人需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差异之处
- 使用性质和功能:厂房主要用于生产活动,而仓库主要用于储存物资。因此,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厂房需要特别关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火灾风险,而仓库则需要重点关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 内部设置要求:厂房和仓库在内部设置上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厂房内可以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而仓库内则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 物品储存要求:仓库在物品储存方面有更严格的要求。不同类型的物品需要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特别是甲、乙类物品和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严格分开储存。
总结
厂房和仓库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厂房还是仓库,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希望以上对比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提问。
厂房消防设施配置标准
仓库火灾危险性评估方法
厂房与仓库消防演练区别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1、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当与租赁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相符。 3、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严禁在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4、承租人需要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内容提示: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1、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2、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如实提供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主要工艺环节和储存物品的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数量等信息。 4、承租人需要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出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和仓库布局、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确需改变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导致租赁厂房、仓库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租赁厂房内中间仓库和租赁仓库内甲乙类物品、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8、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其整体及各自使用部分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装修装饰和消防设施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工。 阅读了该文档的用户还阅读了这些文档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7月10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生产、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烟花爆竹的厂房、仓库,其消防安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租赁厂房、仓库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违规改变厂房、仓库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 第四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 出租人、承租人是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租赁厂房、仓库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第七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负责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 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承租人将租赁厂房、仓库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次承租人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九条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保障租赁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 (二)事先告知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三)定期了解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制止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督促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及时向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传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要求。 出租人应当负责租赁厂房、仓库消防设施的维修,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租赁厂房、仓库的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占用; (三)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六)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出租人、承租人书面明确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责任,并按照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合同方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当与租赁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相符。 第十六条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如实提供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主要工艺环节和储存物品的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数量等信息。 第十七条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严禁在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第十八条承租人需要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和使用功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甲、乙类厂房和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出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和仓库布局、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第二十条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导致租赁厂房、仓库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提示
工厂企业内可燃物多、厂房耐火等级低、建筑形式多样,一旦发生火灾,其火势蔓延快、扑救难度高,危害十分严重。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戳图↓↓这些消防安全提示需了解! 炒股的这些技巧你还不知道赶快来领取这款软件,现在免费 广东韶关一高速隧道突发火灾!多人跑出隧道脸上乌黑,多方回应 广东一隧道内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多人跑出…… 成都一物流园区发生火灾:目前火情已被控制无人员伤亡 00:37 【MU奇迹5】5分钟卓越套,10分钟300级,1小时领大天使!
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对比(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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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没有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烟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老化失效,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附近杂物堆积,导致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快。 仓库内部电气线路敷设不合理,出现线路未穿管保护、私自架设临时线路、乱拉乱接等现象,导致线路杂乱不堪,线头裸露极易引发火灾。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能保持畅通,堆放货物或者杂物,万一引起火灾,将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仓库内使用明火 仓库内货品堆积,在仓库内违规动火作业、吸烟、做饭等行为都极易引燃周围货物,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建筑空间较大、物品种类繁多 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 所以消防安全尤为重要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预防火灾 请戳图了解↓ 原标题:《安全生产月//厂房仓库易发火灾消防安全要牢记》 河南方城通报一学校火灾事故:13人遇难,7名相关责任人被控制河南南阳一学校发生火灾,已致13人遇难
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集中曝光23家单位存在安全突出...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底,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数据局等13个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此次行动采取历史信息库叠加、生产经营企业自主申报、街镇和部门排摸核查等形式,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厂房仓库底数和风险隐患的全量排摸和信息核查,推动落实分级管控措施,着力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行动聚焦厂房仓库存在违规三合一多合一,占堵生命通道、违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四类重大致灾隐患,以及出租转租导致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搭建、违规改建改性、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火灾隐患等五类安全管理突出问题,采取挂牌一批、查处一批、清退一批、关停一批等刚性措施,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 行动立足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完善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改闭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体系不健全问题。 行动明确,针对综合治理工作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以及整治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针对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各环节、各单位履职情况,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为深化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和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现对前期排查发现的23家隐患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请各单位对照自查。 浦东新区(2家) 上海豪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单位概况 上海豪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川路58号,建成于2006年,目前主要经营厂房出租,物流仓储、生产加工。 单位内共2个冷库,均为300平方米左右,生产加工型厂房2500平方米,仓库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2.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3.所属行业 仓储服务、生产加工、快递物流 (1)仓库内置员工宿舍; (2)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3)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4)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地上丙类仓库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排烟措施。 上海宏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浦东新区曹路镇瑞祥路165号,建于70年代,主要经营电子生产。 单位内设有仓库,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上海宏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生产 ?4.存在隐患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离岗,未落实值班制度; (2)生产车间安全出口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3)生产车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 (4)生产车间西侧室内消火栓箱前堆放货物; (5)生产车间内防爆柜内放置甲乙类易燃易爆物品; (6)仓库与厂房隔墙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普陀区(1家) 该仓库(冷库)所在建筑为三层丙类仓库,总面积约为2985平方米,该仓库(冷库)实际使用面积约4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 该建筑产权人为上海求实经济发展中心,双方签订过消防安全协议,约定建筑公共部位消防设施由上海求实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维护,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由单位自行落实主体责任。 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办事处 (1)冷库设在建筑一层,与建筑二层三层的其他单位共用楼梯间部位,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2)疏散通道、楼梯间堆放货物影响疏散,占用疏散通道; (3)冷库部位部分电线敷设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穿管保护。 闵行区(3家) 上海沣翼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闵行区梅陇镇向阳路186号。 建筑主体2层,局部3层,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 其中一、二层每层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局部三层面积约6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类。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1)将原为丁戊类的仓库改为丙类仓库使用,存在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形; (2)第一至三层仓库占地面积超1500平方米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第三层作为丙类仓库面积超300平方米,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 (4)丙类仓库第一层楼板、梁、柱等建筑构件采用钢结构,耐火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第二层局部车间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仓库内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上海梅陇塑料制品厂
火势迅猛、浓烟冲天!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要注意
一旦发生火灾 2023年5月1日上午,中化集团鲁西化工双氧水生产区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1、化工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消防意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防火监督,制定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制度,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3、维护好消防设备、设施、规范储存、搬运化工物料; 4、增加应急消防设备的备用电源,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为火灾救援争取时间。 2023年4月24日上午,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一乳胶企业突发火灾,消防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起火建筑为一单层仓库,主要燃烧物为乳胶垫及杂物。 温馨提示 1、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2、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3、应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员工懂得灭火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 2023年4月17日14时,浙江武义县工业区一厂房起火,接到报警后,消防、应急、公安、卫健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 发现遇难人员11名,燃烧物质初步判断为木门、油漆、包装等易燃物,火灾发生时,正值企业上班作业时间,有多名员工失联。 温馨提示 1、企业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厂房内配足消防设施; 3、仓库储存要分门别类; 4、仓库严禁出现"三合一"现象; 5、严禁火种入库; 6、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7、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2023年3月12日,韩国大田市一轮胎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8.7万平方米的工厂被烧,11人受伤,约40万个轮胎毁于一旦。 温馨提示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3、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4、室外着火,门已发烫,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 5、若所在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2023年2月15日,重庆一化工厂储罐闪燃破裂,罐体断裂,有碎片飞上高台,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温馨提示 化工储罐的注意事项: 1、对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禁在罐内吸烟,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 2、对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储罐,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4、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5、对于盛装易燃、腐蚀、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023年1月15日,辽宁盘锦一化工公司的烷基化装置在维修时发生泄漏,爆炸引起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受设备条件及工艺要求限制,多数生产设备到一定周期就要进行计划检修,设备运行过程中又常因突然性故障或事故,必须进行不停工或临时停工的检修和抢修。 检维修作业是化工企业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事故多发环节,针对检维修环节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提出有效安全管控措施并落实是杜绝和遏制化工装置检维修环节事故的发生。 2022年9月13日晚20时许,福建漳州龙文区朝阳镇一厂房突发火灾,现场火势凶猛、浓烟滚滚,经了解,着火物质为废旧的机油,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温馨提示 废旧机油处理处置注意事项: 1、废机油要与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的废弃物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存; 2、废机油要用铁质油桶,并且桶盖要盖严; 3、贮存、运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 4、出厂时需标明名称、编号、类别、数量、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1、仓库厂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2、仓库厂房内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防火间距; 3、仓库厂房管理人员务必熟悉仓库内的物资属性,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燃烧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4、物资存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5、库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要保持畅通,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6、不得出现仓储和住宿合用的现象,仓库内不能住人,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 7、从业人员者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厂房仓库场所 【MU奇迹5】5分钟卓越套,10分钟300级,1小时领大天使! 开局一骷髅装备全靠打!999%攻速+三职业合击,这才是散人天堂!。
关于印发《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九亭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影响厂房仓库顽症痼疾,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综合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九亭镇对标不发生、不扩大、不亡人的工作目标,压实部门监管、属地治理、企业主体责任。 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全量排查,实现全量掌握全镇厂房仓库底数、风险隐患全面上账,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2025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健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体系,推进完善源头协同、过程联动、系统治理的全链条厂房仓库消防风险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二、治理范围 本镇范围内所有厂房仓库,包括:104产业区块、195区域地块,198区域地块上的厂房仓库、集体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其他历史遗留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等。 三、重点任务 (一)全量排查,着力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1.明确排查标准和工作路径。 根据厂房仓库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风险分级规则等排查标准,建立分级治理机制。 依托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信息系统,专项工作部署后,根据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相关单位上报网格排查人员,组织开展系统部署和应用培训,保障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数据全部上账。 (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城建中心,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申报。 2024年11月底前,以单栋建(构)筑物为基本单元,组织厂房仓库产权、管理、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 厂房仓库产权单位、管理单位通过企业码完成自主申报工作,围绕建筑基本情况、使用管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登记上账单位基础信息和火灾隐患信息。 (镇应急管理中心,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3.厂房仓库底数和风险隐患同步排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一属地一图一清册排查模式,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要在基础信息申报工作基础上,通过实景地图比对等形式发现并督促尚未完成信息申报的单位及时录入信息;对基础信息填报不全的单位要通过电话询问、上门约谈等方式及时补充完善信息,保障基础底数准确和信息录入完整。 同时,结合后续隐患排查工作,对单位申报的厂房仓库基础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及时修改完善,保障录入系统的相关数据准确真实。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厂房仓库底数和风险隐患的全量排摸和信息核查。 同时,对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实施分级核定,并推动落实分级管控措施。 (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经发办、镇规建办,各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 4.集中攻坚火灾多发区域。 针对2021年以来厂房仓库火灾事故高发多发的区域,作为集中攻坚对象,由镇成立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蹲点帮扶指导推动底数排摸和隐患排查整改。 此外,另行确定1个重点属地(实业公司、镇属公司),参照区级工作模式,由镇、属地单位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先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向其他属地推广。 (派出所、镇应急管理中心、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5.集中开展突出风险隐患拔点攻坚。 紧紧围绕厂房仓库突出火灾风险,组织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有关单位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排查。 聚焦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火烧连营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组织拔点攻坚。 对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单位,立即清出违规住宿人员;对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立即清除障碍物;对违法违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立即报告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要坚决落实查封、关停等刚性执法措施。 期间,针对发现疑似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判定,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有力震慑。 (区消防救援支队、九亭派出所、镇应急管理中心、镇环保办、镇司法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单位实业公司、镇属公司组织落实)。 6.集中治理出租转租导致安全管理混乱行为。
仓库消防设备配置的行业标准,仓库消防装备的规范性布置-辅料/工具/模具
仓库管理Portal 仓库论坛Forum 热搜:原材料仓管员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表格库存管理培训教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仓库消防设备配置的行业标准,仓库消防装备的规范性布置金二哥 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仓库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其完好有效。 一、仓库灭火器的重要性 在仓库中,由于存储货物的数量和种类较多,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 因此,合理放置灭火器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应对突发火灾,保护人员的安全以及货物的损失。 下面将详细介绍仓库放置灭火器的标准。 二、灭火器放置位置 1.主入口处:在仓库内的主入口处,应该配备至少一支灭火器,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火灾初期处置。 2.货物堆放区:仓库内的货物堆放区域是火灾风险较高的地方,因此应该在该区域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根据仓库的面积和货物种类,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量。 3.狭小空间:仓库中可能有一些狭小空间,如通道、楼梯间等,这些地方容易形成火源,因此应该在这些位置上设置灭火器。 4.电气设备附近:在仓库内一些电气设备附近也应该配备灭火器,以应对因电器故障引起的火灾。 三、灭火器放置数量 按危险等级进行配备 灭火器配置应当按照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不过配置的数量与仓库的危险等级、仓库内消防设施等因素有关。 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与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均为2A。 以下以放置固体物质仓库举例,供参考: 1、如果属于轻危险级(如钢材仓库等) 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1A,则每A保护100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100=25A。 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25A/2A=12.5具,即需要配置15具。 2、如果属于中危险级(如棉织物、化纤、纸张等仓库) 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2A,则每A保护75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75=33.33A。 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33.33/2=16.67具,即需要配置17具。 3、如果属于严重危险级 (如化学危险品仓库、60度以上白酒仓库等)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3A,则每A保护50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50=50A。 不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因为不符合最小灭火级别3A的要求。 应选3A的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需要50A//3A=17具,即需要配置17具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其他仓库类型消防器材配备 1、材料仓库: 2、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库: 5、油料仓库: 6、可燃物品堆放场: 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 7、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 8、电工房、配电房、电机房: 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四、灭火器维护与保养 仓库内的灭火器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以确保其在需求时能够正常工作。 具体的维护与保养措施包括: 1.灭火器检查:每季度对仓库内的灭火器进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表面是否有损坏等情况。 2.充装检查:每年对灭火器的充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内的灭火剂处于正常状态。 3.灭火器放置标识:在仓库内的灭火器放置位置处应该设立标识牌,清晰标明灭火器的类型与编号,方便人员快速找到。 4.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仓库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与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对能力。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灭火器种类选择:根据仓库内的物品特性选择适合的灭火器种类,常用的有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2.灭火器放置高度:将灭火器放置在距离地面1米高度左右,便于工作人员取用。 3.灭火器易碰撞区域:将灭火器放置在不易与货物和设备碰撞的地方,以防止灭火器受损。 以上是关于仓库放置灭火器的标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仓库中,合理设置灭火器,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进行相关的培训与演练,可以提高仓库内的火灾应对能力,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货物的完好。
新规|《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于2023年7月17日,正式发布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消防法律研究团队认真学习后,为读者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于2023年7月17日,正式发布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是经国家消防救援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的形式发布。 消防法律研究团队认真学习后,为读者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办法》共5章38条,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了2条。 《办法》分为总则4条、消防安全责任10条、消防安全管理17条、火灾隐患整改3条、附则4条。 从《办法》的章节设置可以看出,《办法》的立法思路是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沿革而来。 实际上,包含2009年的《消防法》,以及应急管理部5号令《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都是如此。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是按照消防安全责任构建的,这一点很重要,对理解包括《办法》在内的很多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很有帮助的。 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研究前述各个法律规范的章节设置。 书归正传,还是说《办法》。 关于《办法》适用范围。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建筑内租赁厂房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内租赁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正式发布的《办法》第二条改为本办法适用于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在附则中用语释义中明确租赁厂房、仓库是指租赁用于从事生产、储存物品的工业建筑,由此,《办法》主要适用于工业建筑,至于民用建筑中如何适用,需要在实务当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于《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有这么多条文,如何能从逻辑体系上全面理解呢?笔者认为,《办法》主要规定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是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包括部分技术条款;二是消防安全管理,也就是说谁来管理,或者说谁有管理职责,以及怎么管理。 关于《办法》中职责义务的性质问题,本文暂且不予论述,待日后专门行文论述或者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下探讨,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是很复杂,涉及到行政法和民法的众多知识。 目前可以这么认为,从《办法》本身看,对社会单位而言,针对出租或承租人身份对号入座即可,如果想深入研究权利义务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具体分析;对消防监督机构而言,表面上看对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规定很明确,但是实际当中的责令改正通知下发以及行政处罚事宜还有仔细深入的研究;这部《办法》的出台,可能对律师、法官办理案件提供更多的指引,《办法》规定很全面,有助于法官办案。 关于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本文不多介绍,条文当中主语为租赁厂房、仓库都是管理要求或者技术规范。 本文重点解读一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职责义务。 首先,双方都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办法》第五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 出租人、承租人是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条: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保障租赁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不单是出租人或出租人的单方义务。 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管理义务有原则性规定。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一)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二)事先告知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三)定期了解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制止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四)督促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五)及时向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传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要求。 除了第(一)项外,其他都是新规定,至少说之前的法律法规无明确要求。 这对出租人来说很重要,以后出租房屋需要承担的义务增加很多。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租赁厂房、仓库的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占用:(三)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六)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关于承租人的职责其实都是《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可以说没有这条规定,出租人作为租赁场所的实际使用人也当然需要履行这些职责。 另外,在火灾危险性相适应和隐患整改方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义务。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前,出租人应当了解承租人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企业厂房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6月8日,记者从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从近期多地消防安全形势发现,企业厂房用电量大、人员密集、易燃可燃物多,超负荷用电、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时有发生,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芜湖消防提醒,企业厂房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据介绍,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企业应按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并进行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生产区、库房仓储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企业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吸烟。 进入库房的车辆、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企业要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 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不得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以及建筑原有设计布局和功能。 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护,保证消防安全,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火源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邮编:241000运维电话:0553-3113307 芜湖美食智慧地图上线啦!。
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及火灾预防
厂房、仓库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要及时维护… 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厂房、仓库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厂房、仓库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厂房、仓库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遇高温天气,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厂房和仓库的基本定义和区别,仓库百科
厂房和仓库是两个在工业和商业领域中常见的建筑物,它们具有不同的定义和功能。 厂房是指用于生产、制造或加工产品的建筑物。 厂房的设计和布局通常与特定的生产需求密切相关,包括生产流程、工作人员需求、设备布置等。 厂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产品的制造和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 仓库是指用于存储、保管和管理物品的建筑物。 它通常用于存放原材料、成品、备件、货物等物品,以便在需要时进行配送、销售或生产使用。 仓库的设计和布局通常注重货物的存储密度、安全性和易于管理。 仓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物品的储存和管理,以保证供应链的正常运作和物流的顺畅。 厂房和仓库的区别在于它们的主要功能和用途。 厂房的重点是生产和制造过程,其中设备和生产线的设置是必要的。 而仓库的重点是物品的存储和管理,因此需要提供合适的货架、储存设施和库存管理系统。 此外,厂房和仓库在建筑结构和设计上也可能有所不同。 厂房通常需要考虑到生产设备的安装和工作区域的布局,以便实现生产流程的高效运作。 仓库则更注重货物的堆放和取放便利性,以及货物分类、标识和管理的便捷性。 总的来说,厂房和仓库虽然在一些方面存在重叠,但它们的主要目的和功能还是有明显的区别。 厂房是用于生产和制造产品的建筑,而仓库是用于存储和管理物品的建筑。 菜鸟与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达成全球战略合作3月5日消息,菜鸟集团今日与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菜鸟集团CEO万霖和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CEO范现军参与并见证此次签约。 圆通华中转运仓储物流中心正式开建预计明年6月投入使用 3月6日消息,全国最大单体物流运营中心--圆通速递华中转运仓储物流中心正式开工建设。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项目预计将于今年十月底完成主体封顶,明年6月投入使用。 3月7日消息,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阿里云联合举办的2024数智物流峰会今日举办。 会上,物流行业内首个专注于大模型应用研究与实践的联盟"物流智能联盟"今日在杭州成立,旨在加速大模型在物流领域落地,用 3月5日消息,嘉里物流联网今天宣布收购法国国际货运公司BusinessByAirSAS("BBA")多数股权,以巩固其在欧洲、中东及非洲地区的地位,并提升其环球国际货运能力。
厂房和仓库的消防要求区别
xx 消防局一、根据:(2006)303号文件《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消防设计若干规定》二、一般规定1、本规定适用本市单层占地面积大于 12000m2和多层占地面积大于 9600 m2的大型物流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三、灭火救援设施1.仓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 6米,消防车道与仓库的距离不应小于 5米,且不应大于 15米2.仓库的两个长边应设置灭火救援场地,其宽度不得小于 10米3.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外墙上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口(或室外楼梯)四、消防设施1.仓库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距仓库基地 150米范围内的天然水源,应设置可靠的消防车取水设施2.仓库内必须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3.库区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 80米,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 50米,且应设置消防水喉4.仓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货架内喷头与其它喷头的报警阀应分别设置。 喷头布置应避开易熔采光带和屋顶排烟窗5.仓库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每层应在踢脚线近楼梯部位设置排水口6.仓库内应设置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等早期火灾报警系统1/2 7.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当仓库建筑高度大于 12米时,必须设置自 3.1.3xx类仓库,储存难燃烧物品戊类仓库,储存不燃烧物品。 3.1.15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 1.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2.9当丁戊类厂房(仓库)不超过 4层时,其屋面可才哟个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单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级。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8.1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3.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 300平方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 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100平方时可设置一个。 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 。 厂房和仓库的消防要求区别(共14篇) 仓库消防要求 上海市物流仓库消防配置要求一、根据:上海市消防局(2006)303号文件《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消防设计若干规定》二、一般规定1、本规定适用本市单层占地面积大于12000m2和多层占地面积。 大于9600m2的大型物流仓库(以下简称仓库)三、灭火救援设施1.仓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6米,消防车道与仓库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不应大于15米2.仓库的两个长边应设置灭火救援场地,其宽度不得小于10米3.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外墙上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口(或室外楼梯)四、消防设施1.仓库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距仓库基地150米范围内的天然水源,应设置可靠的消防车取水设施2.仓库内必须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3.库区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80米,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50米,且应设置消防水喉4.仓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货架内喷头与其它喷头的报警阀应分别设置。 喷头布置应避开易熔采光带和屋顶排烟窗5.仓库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每层应在踢脚线近楼梯部位设置排水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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