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合肥住宅维修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归属问题)
合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涉及当维修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归属问题,根据《合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因自然损坏或功能障碍而需要维修的资金,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时,应优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从其他渠道筹集,如果仍不足,则由业主共同出资补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产生的增值收益,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风险准备金和维修基金后,剩余部分归业主所有,这意味着,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产生收益时,业主有权分享这部分收益,但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管理费和风险准备金。

合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
一、不同类型住宅的交存标准
- 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90元/平方米。
- 多层(含别墅)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50元/平方米。
-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单独确权的车库(位)、储藏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缴存。
- 多层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缴存维修资金。
- 高层房屋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缴存维修资金。
二、执行时间相关规定
执行时间以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为准。




合肥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维修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
合肥物业费与维修资金关系
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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